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GB/T7702.5—1997
水容量的测定 代替GB/T7702.5-87
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granular activated carbon from coal
—Determination of water absorption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煤质颗粒活性炭水容量测定所需仪器,测定步骤及其测定结果的处理等内容。
本标准适用于煤质颗粒活性炭(以下简称活性炭)水容量的测定。
2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打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,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和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7702-1997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,水分的测定。
3方法提要
取一定质量的活性炭,吸水饱和后,测定其最大吸水量,用活性炭所吸水量和试样质量的百分比表示试样的吸水容量。
见图3 水容量测定装置
4 仪器、装置
4.1 水容量测定装置见图1。
a)吸滤漏斗:内径70~75mm,内高30mm,有效断面比(开孔率)不小于0.03;
b)抽滤瓶:2500mL;
c)压力计:10Kpa0.6级;
d)真空泵:10L/min。
4.2 天平:感量0.01g。
4.3 振动机:转速280~320r/min;
敲击140~160拍/min。
4.4 筛子:Φ200×50/1.00-方孔GB6003-85。
4.5 秒表。
4.6 电热恒温干燥箱:0~300℃。
5 试样及其制备
对所送样品用四分法选取试样。
6 测定步骤
6.1 将试样在振筛机上用试样粒度测定的底筛筛60s,除去粉尘和碎粒,在(150±5)℃的烘箱中烘2h。
6.2 取(25±1)mL试样,称量(精确至0.01g)后放入250mL烧杯中,注入100mL水,加热煮沸15min,并向烧杯注水,使液面高度保持基本不变,冷却至室温。
6.3 在吸滤漏斗中放好滤纸并用水湿润,开动真空泵,打开活塞,用螺旋来调节抽滤瓶的真空度为(8.0±0.6)KPa,待滤纸紧贴漏斗后,关闭活塞。
6.4 将试样倒入漏斗(一般炭层高度为6mm),把试样表面铺平,打开活塞,同时揿动秒表,保持真空度为(8.0±0.6)KPa。5min后,在保持真空度的情况下,将试样移到天平上并立即称量(精确至0.01g),间隔勿超过3min。
6.5 重复6.1至6.4步骤,再做一份试样。
7 测定结果的处理
7.1 水容量质量分数按式(1)计算:
m1-m2
V3(%)=----------- 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m2
式中:V3—水容量质量分数,%;
m1—试样加水煮沸抽滤后的质量,g;
m2—加水前试样的质量,g。
7.2 两份试样各测定一次,允许差小于2%,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,精确至百分位。
8 试验报告
按GB/T7702.1-1997第7章的规定执行。